视频中的这位女士名叫薛芹。2014年,她购买了新城公馆的101菜场,并于同年10月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可如今呢,她却说自己购买房产时受到了蒙骗,被骗的金额达到了600多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薛芹:1楼2楼产权证上2300多个平方 经过他们14个领导批 总价是1345万 我是一次性付清的 地下车库1600多个平方是45万 我也是一次性付清的 另外他们那套房子有200多个平方不包含在产权证里 以租赁的形式租给我的 一次性租给我32年 我是一次性付清108万
这个菜场总的销售价格是1498万元,但薛芹却实际支付了2100多万元,说到这个价差,就不得不提到另外一个人,董念慈,据薛芹介绍,董念慈和新城地产有着一定的关联,当初买房时,她也是以介绍人的身份存在的,为的是获得购房优惠。
薛芹:钱打给她 她交给新城 她说只是愿意帮忙介绍 因为介绍的时候有提成…我总共付给董念慈1332.4万元
按说这钱给了,就只要等着拿房了,可薛芹等来的却是新城财务打来的催款电话,因为他们只收到了673万元的购房款,如果薛芹不尽快将余款结清,合同将被终止。
薛芹:第二天我就来新城 一次性把钱全部付清 然后新城公司派销售人员徐磊和办产权证人员带我到房产局去 给我办了产权证 产权证上是我个人的名字
这房产算是买下来了,当时呢,是2015年的12月份,可薛芹平白无故的多付了659万元,为什么当时没有讨要,而是在18个月后再提出此事呢?
薛芹:因为当时董念慈许诺我 第二个月给我介绍 用200万一年的租金帮我租出去 然后没有他们这一系列的配合 新城不会用1345万的价格批给我 上个月(6月)我才问董念慈要这个钱 我开始要钱的时候 她就把我的电话拉黑 我一直联系不上她 如今呢,这答应了的代租没有实现,再加上原始的购房合同和发票都在董念慈手里,以后的问题就更多了。
这房产买卖,都是按合同办事,买卖双方明码标价,为什么薛芹买套房产,这内部的关系却如此错综复杂呢。而这个董念慈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面对薛芹讨要巨额资金,她又会如何解释呢?
见到记者之后,董念慈出示了一条短信,并表示2013年她就知道有这套房产,也准备出资购买,可这个时候,薛芹、陈益军夫妇提出了合作购买的要求。
董念慈:当时我坚持只同意租给他们 不同意转让的 他们夫妻再三向我们恳求 并主动提出来自愿支付转让补偿费 …因为当时我是以我女儿的名字(陈雪娇)签的订房协议 而且我们也支付了定金 后来他们提出来跟我们合作 所以在我女儿名字上加了她老公的名字 后来他们自己夫妻不合 要求改她的名字 这整个过程有新城转让协议的流程表
薛芹认为董念慈只是购买的介绍人,而董念慈则声明自己是将房产转让给了薛芹,而且这转让的补偿费在950万元。两人的关系是理不清了,那这购房发票怎么又会在董念慈手中呢?
薛芹:当时新城财务说 他们打印发票的机器坏了 然后过几天补给我 办下产权证后 我又来问新城财务要我的发票 我说你们机器修好了没有 把我的发票给我 然后他们说还没有
董念慈:新城公司的发票都给她本人去办理 都是在她自己手上的 但是在10月8号那天,在房管局办房产证的时候 他们夫妻之间又发生纠纷 当时他老公提出来 这个房子我们共同出资购买的 为什么就写你一个人的名字 后来他们在大厅里 他老公就提出要写一个协议 正因为有了这个插曲之后 薛芹说 董姐 我的发票都放在你那里
这之后呢,薛芹想要卖房,但没有发票,自然无法过户,再加上双方的种种纠葛,索要也是无果。无奈之下,她选择了报警,并在警方的协助下拿到了三张发票中的两张。
薛芹:新城公司销售人员徐磊就打我电话 两张发票 一张1345万的 一张45万车库的 给你从董念慈那里要来了 他说薛姐 你过来拿把 然后我就过来拿了 然后我说我另外一张108万的发票 为什么不给我一起拿过来
通过再次报警,薛芹见到了这张108万元的发票,上面写的是董念慈女儿陈雪娇的名字。为此呢,新城公司8月1日约薛芹在新城帝景解释此事,但她赶到现场,却没有任何人给她答复。也就有了节目开头的那一幕。
薛芹:董念慈长期串通新城某些领导 骗取业主 不当得利 楼上有200平方租赁不属于产权证的面积 现在新城公司就推 这个名字是董念慈女儿的名字 108万新城不给我答复 还有我要讨回来董念慈她不应该拿我的钱 一共659万
董念慈:我了解下来 她的资金链断了 为什么说她资金链断了 因为今年的5月份 他们夫妻两个来找过我 董姐 请你帮个忙的 帮个什么忙 这个月利息还不出了 我这里有短信 写在上面的 …她说我是敲诈勒索 实际上她想在我这里敲诈勒索 帮她解这个资金链的问题
双方各执一词,也拒绝协商,那作为房产交易中的一方,新城控股集团又是什么态度呢。
新城控股集团苏南地区客服经理 吴经理:这位薛芹女士确实在我们新城公馆买了这个菜场 但是她和我们的这个合同关系现在已经履行完了 她们之间的这个中间费也好 我们从始至终都没有参与 也不知道她们具体的情况是什么 因为董念慈她也不是我们公司的 我们也没有办法去介入
那对于发票的流向,公司也有参与,他们了解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新城控股集团苏南地区客服经理 吴经理:这个房子一开始购买的话 不是这个薛芹来进行购买的 之前的话是以陈雪娇(董念慈女儿)和陈益军他们的关系来买的 后来是他们两个将这个产权转给了薛芹 所以一开始的票据不是在(薛芹)手上的 但是这个过程的话 她们之间是最清楚的 最初交产证 办产证的手续都是我们一起陪同薛芹去办好的 如果说发票没有给她 那她的产权证现在在哪里呢 那她怎么办到产权证的
吴经理表示,发票肯定给到过薛芹,否则也就没有现在的产权证了,但后期是如何到董念慈手中的,他就不清楚了,而现在呢,董念慈手中还有薛芹夫妇写给她的欠条。其它相关的证据也更加充分。随着双方矛盾愈发激烈,薛芹多次前往新城售楼处拉起横幅,并带人围堵董念慈的住宅,切断电源,强行非法侵入,7月16日,她所有的菜场施工人员则被突然出现的社会人员强制驱赶,鸣凰派出所已经立案。
薛芹:我现在不想多说 现在就是信访 然后纪委 然后再往上面 直到找到有领导站出来给我当家
董念慈:我现在已经通过很多次的电话报警 警察一直认为是我们的合同纠纷 所以不便于插手 他们没办法处理她 让我走法律程序 我听了警方的建议 已经起诉她 而且法院已经立案
事实如何,只有当事人清楚。但我们也提醒双方,不要再采取过激的方式,因为这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真正确定对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