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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丢钱全城急 警方锁定一女子

时间:2016-08-13 20:01:42  来源:武进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这两天,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着一条求助信息,说是11号中午,有一名老人在湖塘万泽大酒店红绿灯路口处遗失十万现金,至今无人归还,这钱呢,是用来还债的,大家也希望捡钱的人能尽早站出来。

昨天上午,生活连线也接到了失主唐老太打来的求助电话,据她介绍,当天中午11点多,她骑电动三轮车经过延政路与常武路路口时感觉车子颠簸了一下,把放在三轮车踏板上的一个篮子颠掉了,而篮子里装的正是用来还债的10万元现金。苦寻两天之后,这笔血汗钱仍未找回。

市民:应该会交到派出所吧,老奶奶存10万块,估计是自己一辈子的血汗钱,不容易,所以还是应该要还给她的。

市民:我觉得这种基本素质还是要有的吧,如果是我捡到的话,我肯定是先报警啊,然后把钱还给他们啊。

市民:十万块钱毕竟是一个大的数目,万一人家要急用呢,怎么办,耽误人家的事情,万一说人家家里有什么紧急事情,比如看病什么的,有的时候危害到一家人的幸福生活还有生命的问题,这种事情,我不会去贪图那个便宜,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从来不会去想。

那么,假如捡到这笔钱的人不主动把钱交出来,大伙认为是否会构成犯罪呢?

市民:道德违法吧,应该属于,道德上自己良心也过意不去。

市民:他是捡的,他又不是抢的,对吧,我好像没觉得会触犯法律。

市民:如果被查到的话,我觉得应该是属于违法行为吧,因为这是你没有经过他人同意,去私自占有他人的财产。

为此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都构成侵占罪。

律师 姜华:只要他交出来,应该是不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这个是没有的,但是如果找到她了,也有证据确实是她捡了,然后问她要,她不拿出来,就是有构成犯罪的嫌疑了。

目前,公安部门已经针对此事展开追踪调查,并在昨天发布了相关信息,根据监控信息显示:失主唐老太骑行一辆电动三轮车经过常武路延政路由东往北时,踏板处一物品掉落。三到五分钟后,一名骑三轮车的女子经过将其捡走。由于监控距离太远,无法看清掉落的具体物品。目前,马杭派出所正在全力搜寻这名女子。

及时把钱归还,那属于拾金不昧,可藏着掖着,等到民警找上门,就是非法侵占了,这性质和后果是完全不同的,我们也希望这名女子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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