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钟楼区宝龙城市广场的几十名业主向生活连线投诉,称他们购买的公寓房,没有按照合同施工,存在大面积偷工减料的问题,来看记者王晓的报道。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 业主:地面七高八低,地面上钢筋全部露出来。水浇在上面,直接渗到地下。
这些业主购买了宝龙城市广场的公寓房,面积在40平米左右,均价在5000元上下,交付后,陆续有业主发现开发商未按照合同施工,地面钢筋裸露,高低不平,满是建筑残渣。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 业主:交付的(应该)是水泥地面,但是现在这个是结构地面,有的业主进行装修的时候,装修公司说,如果要做防水的话,必须在水泥地面上做,这样业主就得自己掏钱,再进行装修。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 业主:大概有几百户的,地面都是这样的,普遍问题。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 业主:大概去了十次有了吧,下面人说给领导上报了,但是领导不回复,我们也没办法。
合同上写着水泥地面,交付时却成了结构地面,明显违反购房合同的行为,开发商作何解释呢?随后记者陪同业主们来到宝龙城市广场接待中心。针对业主的质疑,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 销售人员:一切都是按照合同来办。
记者:那可以解释一下合同上面写的水泥地面,而房间里却是结构地面吗,可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吗?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 销售人员:……
随后一位业主认出了坐在接待大厅一旁的相关负责人。
记者:你是部门经理是吗?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 相关负责人:不是。
业主:是的。你说地上是水泥就是水泥地面是吧?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 相关负责人:得专业人员跟你解释。
记者:卖房子合同上最基本的条款,你们不熟悉吗?宝龙城市广场公寓 相关负责人:跟业主解释过多次了。记者:那到底是不是水泥地面,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你们不能直面呢?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 相关负责人:……
售楼处内也公示了一份卖房合同,但是业主发现,在地面一栏,赫然写着结构地面,而不是业主合同上的水泥地面。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业主 张善福:怀疑这个合同是我们谈判当天改掉的,说是在房管局备案,恐怕跟房管局备案合同是不一样的,为什么我们老百姓手里全是水泥地面呢。怎么这么巧,这里就是结构地面。
张善福告诉记者,一周前,连同他在内的几位业主代表,曾经在几个部门的牵线下,与开发商进行过一轮调解,除了开发商未按合同施工的问题,业主们还普遍反映了房屋超面积的问题。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业主 张善福:比如这一条,双方约定,无论多少面积,都由买房人自己承担,而且不得退房,这个不是房管局格式化合同。 记者:房管局格式化合同应该怎么表述?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业主 张善福:百分之三以内由买房人承担,百分之三以外由开发商承担,全部面积超,百分之八十的人面积超3%。
对于业主们的各种质疑,宝龙城市广场的开发商三缄其口,那么主管部门是何态度呢?记者来到钟楼区房管处,之前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张志鹏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开发商的公示合同、业主手中的合同以及开发商在房管处备案的合同,均要求一致,但是记者看到,某位业主在房管处的这份备案合同,在地面一栏中,却只写着“地面”两个字,与业主手中的合同以及售楼处的公示合同均不一样。张善福与该业主核实后,也确认了这一点。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业主 张善福:你合同上写的是水泥地面是吧。
宝龙城市广场公寓业主:嗯,我都不知道这个合同怎么回事。
钟楼区房管处工作人员 张志鹏:这个合同跟网上备案是不一样的,跟公示合同也不一样。
对此,张志鹏表示,他们将进一步核实。至于业主们提出的房屋超面积的问题,由于已经在合同上签字,维权难度比较大。
钟楼区房管处工作人员 张志鹏:合同上是没有违规的。
业主 张善福:我懂你意思,主要是我们签了。
钟楼区房管处工作人员 张志鹏:是的,主要是你们签了。
那么既然合同生效,合同中的水泥地面变成了结构地面,主管部门又是什么态度呢?随后记者来到钟楼区建设局,综合科工作人员沈磊表示,在上次的调解会上,开发商曾经给出过这样的解释。
钟楼区建设局综合科工作人员 沈磊:开发商的意思就是说,在顶层结面的时候,有混凝土的渣粘结在地面上,开发商清理一下地面,就产生了坑坑洼洼的情况,他们是这样的一个答复。
不过沈磊表示,到底是水泥地面还是结构地面,完全可以通过鉴定来确认。如果确定开发商违反合同,毫无疑问需要整改,不过由于钟楼区建设局对该项目没有直接的监管权限,沈磊建议业主直接向市建设局进行投诉。
钟楼区建设局综合科工作人员 沈磊:到常州市建设局下面的职能部门,质监站,进行一个相关的投诉,由市级部门可以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
开发商如此严重的合同违约,损害到几百户业主的权益,面对开发商的回避,我们实在不想多说什么,只希望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管理,还业主们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