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了一年有余,80后乃至70后也加入了再育的行列,可对有些高龄女性来说,有心却无力,而不孕不育也是一道障碍。日前呢,人民日报刊发了“聚焦·二孩政策一年追踪”系列报道第三期,其中有一篇文章《生不出二孩真烦恼:45岁以后近90%女性无生育能力》,文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探讨“代孕是否可以放开”。此文一出,舆论哗然,对于代孕合法化,官方和民众的态度如何呢?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文章指出,“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夫妻双方处在精子、卵子尚可用的情况下,却已没有生殖能力了。代孕能解决失独家庭的生育问题。”“专家呼吁,加强伦理监督和技术监管,适当放开代孕。”一时间,代孕这个久为禁忌的话题,瞬间又回到了公众的视野,并在网上引发热议。那普通市民对于代孕这种行为,又有何看法呢?
【同期声】市民:我觉得代孕这个事儿好像是违法的吧,国家明令禁止不允许代孕。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可以做试管婴儿啊,为什么非得代孕呢。
【同期声】市民:为什么我要花钱去让别人帮我生孩子呢。我觉得这是对人权的一种不负责任,好像在把人作为一种商品来进行买卖。
【同期声】市民:我觉得作为女人来说,不太能接受这个事情。因为毕竟孩子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在采访中,绝大多数市民对开放代孕持反对态度,鲜有的支持者也仅仅是对高龄产妇有一些理解与同情,而在世界范围来看,商业代孕也是极具争议。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法律规定禁止代孕,但是对海外的代孕婴儿却网开一面,通过代孕出生的婴儿可以根据和父亲的血缘关系确立亲权,并顺利回国获得国籍。英国、比利时、荷兰等国家代孕合法,但前提是不能向代孕母亲支付任何报酬,而且法律承认代孕母亲为孩子的法定母亲。希腊、乌克兰、俄罗斯、格鲁吉亚是目前欧洲商业代孕完全合法的国家,就拿希腊来说,孩子的亲权由法院裁定给“需求方准父母”,从裁定之日起,代孕母亲对孩子就失去了所有的权利。而在我国,商业代孕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名义上,我国全面禁止代孕,但并没有将非法代孕入罪,只是在前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代孕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而它可能带来的伦理道德和法律上的后果,成为了大家忌惮的最大因素。
【同期声】市民:自己做了妈妈才能体谅到做妈妈的辛苦。因为以前在网上也看过,做了代孕妈妈不舍得把孩子还给别人。就是即使不是属于自己的,但是毕竟是从身体上掉下来的肉嘛。
【同期声】市民:我们如果说真的把他作为一种商品来说的话,我花了这个钱,我孩子代孕之后。他生下来不一定说是我想要的,那我该怎么办,我能不能退货呢。如果说代孕合法化了,那我可不可以买卖人体器官呀,这可能是更严重的一块。
【同期声】市民:就是一些人为了谋取利益嘛,不想劳动,靠这种捷径来获取利益。总归不道德。英美那些国家比较开放,中国毕竟是个保守国家,还是应该保持传统吧。
除了这些,从医学角度而言,代孕也有极大的风险。一旦出现意外,责任如何划分也是问题。
【同期声】常州市妇幼保健院生殖科副主任 吴虹桥:我们这儿碰到最年轻的怀孕的也就十六七岁,她如果在农村的,她没有自主的婚育的选择权利,可能要被迫出租子宫。我们怀孕过程中,每个妊娠怀孕都是有风险的,可能会流产啊,对吧,可能会有风险,可能面临她怀孕以后碰到一些情况,孕妇她的生命安全受到损失,或者孩子会丢失,或者弄得不好要切子宫,那如果她是给人家代孕期间发生这个情况,她的权利怎么得到保证呢。
【同期声】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院长 衡孝庆:我们有没有这样的条件,具不具备相应的大环境,不管是法律政策的环境,还是社会道德的环境,这个方面都需要我们做大量研究调查的工作,包括去怎么样进行一个操作层面,能拿出一个比较慎重的方案。我觉得这都是一个比较大的难题。
也正因为如此,在人民日报微博发文后不久,国家卫计委就正式出面回应,称代孕“违法违规,下一步将继续严厉打击”,关于是否开放代孕的疑虑暂时告一段落,但从法律、政治、伦理等角度对代孕的讨论却仍在继续。那么,除了开放代孕以外,是否还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失独家庭或者是高龄产妇想再要一个孩子的困难呢?
【同期声】常州市妇幼保健院生殖科副主任 吴虹桥: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我们能生两个尽量生两个,我们有这个权利和义务来做这个事,但如果我各方面情况不允许的话,那我们也可以通过领养啊,或者其他一些方式,孩子是一个家庭必须的,但不是唯一必须的,你可以助养啊,可以去做公益啊,你可以化小爱变大爱嘛。
代孕违规,这事儿呢,也不用去想了,大家暂时也可以考虑吴主任的建议,通过领养和助养的方式来实现要一个孩子的梦想,而未来呢,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相信不孕不育的问题也能得到缓解,代孕的需求自然也会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