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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未拴绳 爱犬被车轧死责任如何定?

时间:2017-08-23 20:00:21  来源:武进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现如今,家中养个宠物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儿了,清晨傍晚,大家小巷,时常能见到遛狗市民,但是如果爱犬在外出途中发生意外,这责任该怎么认定呢?近日我市就发生了这么一起事故,一起来看看。

近日,网上一则自家爱犬被汽车轧死的帖子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而机动车驾驶员也将自己行车记录仪的画面传到了网上,【行车记录仪画面】从画面中可以看到,机动车行驶到小区门口时,路旁一电动车上突然跳下一只泰迪犬,机动车躲闪不及,把狗轧死了。当时出警的交警认定因狗主人未栓狗绳,所以负全责,但是狗主人对这样的认定却无法接受,那么市民对此是怎么看的呢?

市民:完全是狗主人的责任

市民:应该是狗主人的责任吧

市民:狗主人的责任感觉要大一点,带狗的时候没栓绳子,自己没保护好它。

市民:毕竟是畜生嘛,不可能像人智商那么高的,可能一时兴奋,做一些动作,是没办法控制的,主要靠主人控制的,带着牵引绳要安全一点。

采访中,无论是养狗人士,还是未养狗的市民,绝大多数都认为是狗主人的责任更大,事实上江苏省公安厅针对此类情况有相关规定(上字幕):对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发生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据此,对于“车撞狗”事故责任划分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各方责任。

江苏常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姜华:首先看你养的狗有没有饲养许可证,其次看主人有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有没有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遛狗,另外要看,跟汽车发生事故,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有没有相应责任。

律师表示,遛狗不栓绳,不仅宠物自身会有被撞的危险,也可能会发生狗咬人等伤害事件,因此本案例中,交警的事故认定结果合情合理。而发生此类事故,如果不是狗主人责任的话,车主则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

江苏常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姜华:狗有相应许可证的话,一般认为也是主人的一种财产,根据规定,财产受到损失,有相关责任方的话,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做一定的赔偿。

连线微评:少根绳  缺份心

很多遛狗不拴绳的人,其实是知道遛狗应该拴绳的。就像有的人看到红灯亮起仍要闯;走两步就有垃圾桶照样乱扔;开着大灯闪瞎对面司机的眼;十几年驾龄了还乱停车堵别人的路,等自己的车被堵了却要跳脚骂娘。常听国人义愤填膺大骂某人或某种行为“没素质”。可惜“没素质”这个词,更多时间是用来骂人的,鲜有人用它自律、自省,仿佛规矩都是为别人定的,放在自己身上就不再适用。相比因无知犯下的错,明知不可为仍要为之的行径更可恶。 这就好比遛狗不拴绳——少的是根绳,其实是缺了一份心,公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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