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来看一起买房纠纷,最近,市民王女士想给儿子买套婚房,交了2万元定金和3万元抵扣金,后来因为一些情况不想买了,开发商却不肯退抵扣金,她想问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市民 王春燕:初衷我们是想先来看 没有说看了就立马买 因为当时这里开盘 当时的情景也蛮(热闹) 一会那层楼没有了 那个房型也没有了 最后我们就定下来了 付个2万元的定金
市民王女士最近想提前为儿子买套婚房,在得知常州市天宁区融创安信公馆开盘的消息后,便于8月15日来到售楼处看房。当时,该楼盘正在做活动,交3万元抵扣金便可抵5万元购房款,王女士当场签下了商品房预售协议,并交了2万元定金和3万元抵扣金,一共5万元。
市民 王春燕:我们的目的是要买一般的住宅的 他这边就是 我今天过来 才真正发现 问他们要了一份(合同)看了他写的是老年住宅吧 我们的意思 是有点不能接受的
交完钱之后,王女士才发现,原来融创安信公馆属于老年公寓,只有50年产权,这用来做儿子的婚房实在不合适。第二天,她就找到开发商,表达了退房退款的意向,但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
市民 王春燕:我们定金 是我们不了解 所以我们不去索要了 但是还有一个3万块 我们没有写到预售协议里 这个也不是正式的合同 所以我们在签正式合同前就提出想退了 不想买了 提出2万块算了 我们也有不到之处 但是能不能把3万块退给我们
记者了解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也就是说,这笔抵扣金按照规定是应该退还的。最后,在记者的协调下,融创安信公馆方面表示愿意退还王女士的3万元抵扣金。
记者:您看3万抵5万那个能退吗?
声音来源:融创安信公馆营销总监 胡春芳:可以 都可以 都行 我让下面的人来对接一下。
虽然3万元抵扣金是拿回来了,但2万元定金是白纸黑字签下的,王女士也只能当是花钱买个教训了。买房是人生大事,在付款签字之前还是要尽量多做了解,三思而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