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回来。王怀良在武进二手车市场有一间两层楼的商铺,2015年租给了袁志杰开车行,合同到今年的9月30日就到期了,但袁志杰迟迟不肯搬走,房东王怀良无奈之下,给生活连线打来了电话。 房东
王怀良:到期前四个月,我就通知他,到期时我要收回了,你们早做打算,发微信给他的,然后8月20日
我过来和他说,你们要搬,这里9月23日,我还贴了一个书面通知在门上,我说9月30前搬走,如果不搬
我要作为无主物处理,要强行搬走的,他们不搬,强制在这里做生意。……他说要另外出钱给他的,我也弄不懂,我也没喊你装修,你装修的东西我又不要,你恢复原状。
按说租赁到期不再续租,这是房东的权利,租客袁志杰为什么不肯搬走,他想要什么补偿呢? 租客
袁志杰:市场开的时候,我就租在这里了,他就跟我说,租给别人了,他也不提前通知我,他通知我,是房租要到期了。 记者:他说八月份就来通知你了 租客
袁志杰:没有,九月左右,反正快到期了 记者:怎么会有损失呢 租客
袁志杰:我们广告牌,刚做的,新的,里面隔的房间,那些东西,还有装修的,我是去年才隔的。
袁志杰说,他装修的费用加上客户流失等隐形的损失,总共会有十多万,那么这些损失应该由房东王怀良来承担吗?而就在这时,王怀良将门锁锯了开来。 房东
王怀良:我收房子,收回来,我自己的房子做不到主吗 记者:这么多东西呢 房东 王怀良:拿出去 租客
袁志杰:纠纷是不是有正常的解决途径,110也来说了,我们有正常的解决途径,对他这种做法,我只能报110
。 随后,民警来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协商。第二天记者电话联系了王怀良,他说,在民警以及市场管理部门的调解下,双方已经达成协议,考虑到袁志杰的车行在这里经营了多年,最终王怀良补贴袁志杰1.5万元钱,袁志杰今明两天就会搬走。事后记者也查询了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字幕) 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是再好不过了,不过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清楚,明明白白地写下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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