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举办讲座、参观游览等方式,诱骗820余人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亿多元,昨天,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7、8月份,时某纠集刘某、黄某等人经预谋,设立常州天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与时聚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并通过加盟“阳光
易贷”P2P平台向社会公众吸纳资金。 现场:公诉人
以高于同期利率的回报并承诺保本付息为诱饵,通过举办讲座、客户联谊、餐馆游览、在媒体发布广告、口口相传、发放传单等方式诱骗社会不特定人员八百二十余人,至上述公司投资,你们对外的利率是多少? 被告人
时某
对外我们半年期是7.5,一年期是10.5到12 利率比存银行高,自然吸引不少人前来“投资”,据统计,几人共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亿多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公司运营费用、拆借他人赚取利差及投资经营等。 被告人
时某 客户的钱走账用的其他一些关联公司的 公诉人 有没有用你们员工个人的银行卡? 被告人 时某
就是为了业务方便,前面先用黄某的(银行卡) 而在公司,每个人各司其职,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和体系,逐级考核,层层落实。 被告人
时某
招聘理财经理这一块,前面全是黄某负责的,等到黄某走了之后,这一块是我在负责的,刘某就是负责公司的全民营,张某一开始只是我招过来的员工,跟沈某一样的,只是后来黄某华走了之后,他自然上位成财务经理,后来才做副总的 当天的庭审,不少受害人也来到现场,叶阿姨今年74岁,辛苦一辈子存了15万的养老钱全部投了进去,血本无归。 受害人
叶阿姨 (当时)老头子不知道,女儿也不知道,女婿也不知道,儿子也不知道,知道了我就要寻死了,我就要跳楼了 受害人
利息没有了,本金总要还给我们的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栏目将持续关注判决结果。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投资理财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理性的头脑,所谓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老年朋友更要小心,不懂的多跟子女沟通,不要踏入陷阱让养老钱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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