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村民请“退休老医生”挂水 一分钟不到竟身亡 |
时间:2019-06-12 20:19:27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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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国家对医疗卫生行为的管理有着严格的要求,但是社会上某些人,在不具备最基本的医疗资质和条件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轻者导致患者病情延误,严重的则会酿成生命惨剧。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被告人郭某今年68岁,退休前曾是新北区西夏墅镇某社区卫生院的一名医生,退休后同村的很多人还是会找他看病,今年1月17号晚上,村民周某打电话给郭某说自己身体不舒服,随后郭某赶到他家里,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 被告人
郭某:我问他原来有什么药物过敏的吗?不论头孢还是什么,他说没有,他以前经常挂的,问他喝酒没,他说没有 记者:那你平时到村上给人看病也不写病历吗? 被告人
郭某:原来一直写的,后来退休之后,一直没到医院里去拿,病历卡也就没写 记者:你的药从哪里拿的 被告人
郭某:另外一个人到医药公司去拿的,你要什么要跟他讲一下,或者打一个电话跟他说一下 根据经验,郭某给周某静脉滴注配有头孢呋辛的氯化钠注射液,但是仅仅过了几秒钟,周某就出现了呼吸困难、出冷汗、脸色发紫等不适症状。 被告人
郭某:挂下去总共五
六滴盐水,面孔铁紫、出汗,我一看是过敏性休克,当时我把盐水关掉就抢救,打肾上腺素、地塞米松 郭某一边抢救病人,一边让其家人拨打120,然而等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周某已经没有了呼吸,见此情形,郭某主动拨打了110报警。 被告人
郭某:我就在那里等(警察),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总该是积极配合了,也是没有办法,我也不是想害别人
经法医鉴定,周某系输液过程中发生过敏性休克死亡,且与被告人郭某的诊疗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庭审现场 公诉人:你知道你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已经过期了吗? 被告人
郭某:我知道过期了 公诉人:什么时候过期的 被告人 郭某:我61岁生日退休 公诉人:七
八年前就退休了是吧? 被告人 郭某:嗯 公诉人: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做这个事情? 被告人
郭某:一点小毛小病给人家看看,便利便利群众,收钱收的少,挂两瓶水收几十块钱 非法行医获刑七年
病急切莫“乱投医” 案发后,郭某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且其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七万元,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庭审现场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
赵勇:被告人郭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树立安全就医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生病后应当到正规医院和诊所接受治疗,切不可贪图便宜或便捷而“乱投医”,一旦出现问题后悔晚矣。 新北区人民法院法官
赵勇:诊疗行为包括医院在内都有风险,都有危险,但是当出现风险之后,医院的抢救和个人去抢救完全不是一回事,首先医院有完整的设备科室,他有整套的抢救团队,另外医院的设备
技术都在不断更新··· 在此,我们也奉劝那些无执业资质又想借行医赚钱的人,切莫害人害己,同时,如果市民发现身边有黑诊所,一定要向卫生部门投诉举报,切莫对生命健康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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