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法院通报2019典型案例:拒绝校园欺凌 加强知识保护 |
时间:2020-01-09 20:33:42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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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各职能部门都会对一年的工作做一个梳理总结。近日,钟楼法院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消费以及知识产权等几个典型案件,向社会发出警示,一起来看看。 钟楼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锋:本案中 三被告人在庭审时辩称 他们之前就被高年级的同学欺负过 所以认为将身为学弟的被害人教训一顿 让他吃点苦头就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却根本没考虑到他们的行为是否会涉及犯罪。 近年来,《悲伤逆流成河》《少年的你》等有关校园欺凌题材的电影,让校园欺凌这一话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事实上,校园欺凌事件并不少见,许多学生认为在校园里解决矛盾的办法就是武力和拳头,逐渐形成了“以大欺小”的校园欺凌潜规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有2.4亿学生遭受校园欺凌,占总学生数的三分之一,每65000名儿童中,至少会有一个10~14岁的孩子,因校园欺凌而自杀,校园欺凌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世界共性问题。 钟楼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锋:我们希望全社会能共同努力起来 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人生观和世界观 引导他们尊重并珍爱生命 减少校园欺凌及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同时
我们希望那些仍存在校园欺凌或校园暴力行为的同学 请停止你们的暴力行为 否则一旦涉及犯罪必将遭受法律的严惩
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除了校园欺凌,有关未成年人消费的案例也呈增多趋势,法院通报的一起案例是,一名11岁小学生拿着平时攒的零花钱,独自到常州某通讯器材商行花85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被家长发现后,家长认为商家不该将手机出售给未成年人,调解未果,一纸诉状将商家告上法庭。 钟楼区人民法院法官
蒋小蓉:原告(未年成人)显然缺乏必要的判断能力和对产生后果的预见能力 更不能充分预见和负担其后必然产生的手机通信消费等支出 该行为已经超出了其年龄
智力等所能承受的范围 最终法院判决,商家返还手机款 850
元并收回手机及配件。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当对孩子财物以及消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引导,而商家也应当认清消费者的年龄及消费水平,不能唯利是图。 值得欣喜的是,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逐渐下降,其中著作权类案件主要是在网络游戏中私设服务器,谋取非法利益;商标权类案件主要是假冒知名白酒以及灯具两大类。 钟楼区人民法院法官
王海岸:(今后)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重点打击在食品 出版 文化娱乐等领域侵犯著作权 商标权的违法犯罪活动 健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协调机制
注重普法宣传 预防犯罪 不管是校园欺凌还是青春期萌动叛逆,处在这一成长关键期的孩子需要我们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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