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乳之后又见槟榔 交警严查酒驾“套路” |
时间:2020-04-06 20:41:21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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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4月3号晚上,天宁交警大队兰陵中队民警也碰上了一个版本的酒驾辩护,这次又是什么借口呢? (警方视频)驾驶员:我在吃槟榔。 民警:你先下来再说,把嘴里面的槟榔吐掉,然后在旁边等一会儿。 当晚八点四十分,天宁大队兰陵中队的民警正在中吴大道路口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一辆苏B牌照的小轿车行驶至和富路口时,执勤民警将其拦下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数据为92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但驾驶员却表示这是自己正在吃槟榔所致。 天宁交警大队兰陵中队副中队长
阙志文:我们把他拉到边上,让他把槟榔吐掉,然后等一段时间咱们再进对他进行一次检测。因为槟榔里面确实有一些含量,会影响吹气的记过,但是第2次测试发现他的酒精含量还是超标,但是他依然没有承认自己是饮酒。 之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往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查,准备等一天后的检查结果出来再做定论。而第二天一早,这名男子却带着车主主动来到交警大队承认错误,希望交警能够原谅。
现场声 民警:你们4个人都喝酒的对吧? 车主 王某:嗯,是的。 民警:当时为什么4个人都喝酒,要选择让他来帮你驾驶车辆呢? 车主
王某:因为他喝的最少。 民警:喝的最少啊,那当时交警把你拦下来的时候,你怎么跟交警说的? 驾驶员
卫某:我说我嘴里面在嚼槟榔呢。…我这个行为是不对的,是错误的,现在后悔了。 经过问询,这名开车的男子姓卫,无锡人,当晚六点,卫某和三个朋友一起在天宁区某饭店吃饭,由于卫某是四个人当中喝酒最少的,所以他就承担了将车主王某的车开回家的任务,路上碰到检查酒驾的交警,便将自己随身携带的槟榔放进嘴里嚼,试图躲避交警的检查。 据悉,从今年2月份我市交警部门开展“飓风行动”酒驾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平均每天都能查获酒驾人员50余人,而类似这样被抓了现行辩称是吃了一些食物导致的也不在少数。对此,交警部门表示,网络上流传的吃荔枝、蛋黄派、榴莲、槟榔甚至是藿香正气水等,只是食用时会在口腔内产生大量酒精,经过5到10分钟便会逐渐消散,所以被民警查到后,最好如实回答,因为对酒驾的处罚像拘役、罚金由法官来判决,法官要看当事人的认罪表现,如果当事人一味逃避,结果则会加重处罚。 天宁交警大队兰陵中队副中队长
阙志文:含有酒精类的食品,它的含量是很微量的,不会影响血液里面酒精的含量,所以我们交管部门会对他进行血液检测。……血液里面有20毫克至80毫克以下为饮酒后驾驶,我们对他即将对他进行罚款、并记12分,驾照暂扣半年。如果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超过80毫克的话,属于醉酒驾驶,对他进行处以拘役6个月以下驾照吊销,并5年内不得申领驾照的一个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大家早已熟知,也知道酒驾、醉驾的危害,但仍有人会心存侥幸心理,以为刮风下雨、周末放假交警就不查酒驾了。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市交警部门将继续开展“飓风行动”专项整治,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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