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儿子代签认购书 冲动买房想退定金 |
时间:2021-04-16 20:32:03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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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买房,达成了一定意向后,交定金签订认购书,是正常的流程。最近,安徽来常务工的黄玉竹向我们栏目反映,今年三月,她在中介的介绍下看中了一套房,稀里糊涂的付完定金就后悔了,现在想把定金退回来,理由是这个认购书是她未成年的儿子代签的,具体情况来看报道。 黄玉竹:现在我就想把那个钱要回来,我现在没有经济来源,交贷款我也没钱交,那时我一时冲动,我也不知道这样的,当时我头脑都糊涂了,他们几个人讲的我头脑都糊涂了,我不知道怎么搞成这样了,回去我也没跟我老公商量,就跟儿子自己跑来的。现在找他商量说钱是不退的。 黄玉竹是安徽人,今年48岁,她告诉记者,今年3月14日,她被中介人员介绍到南夏墅的大唐上悦城楼盘看房子,看中了一套80.85平的房子,总价115.4万元。想着在常州安个家,当天便带着儿子去签了认购书,因为自己不识字,认购书是让17周岁的儿子签的,自己摁了手印,并支付了3万元定金。可回头想想,自己与丈夫都在工地上打工,今后的还款压力很大,便后悔认购了这套房,家人则表示让一个未满十八周岁孩子签的字不算数。 黄玉竹丈夫 李昌鹏:我们在湖塘要租房子,小孩还要上学,我们夫妻俩干这个活一个月挣不了(多少钱)。一个月房贷至少七八千,我回去跟我老婆说的,我说你能交得起吗。 黄玉竹侄女 韦京亚:中介和销售知道我表弟未满十八周岁依然让他签字,这一点对法律程序来说非常不合理。 那么事实是否真的如黄玉竹和家人们所说呢?随后,记者陪同黄玉竹来到了大唐上悦城楼盘,当初接待她的销售人员表示,在签订认购书之前,黄玉竹和她丈夫已经来看过一次房子了,而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支付定金后,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大唐上悦城销售人员:就是按照认购书上的协议来走,不退、不换、不更名的。 记者:您知道签的时候是她儿子来签的,她儿子是未满十八周岁,这个您也知道的吧 大唐上悦城销售人员:我知道的。 记者:那为什么您还让他签? 大唐上悦城销售人员:他母亲在场,而且他母亲授权的,手印是他母亲摁的。而且第一次她跟她老公来过一次,如果他们家里对这个房子不满意他不会来第二次,而且如果她儿子自己是一个人来的,我们绝对不会让他签的。 记者:具体她是怎么授权的?她怎么说的? 大唐上悦城销售人员:那不然的话他母亲怎么会摁手印呢,(代表)他母亲也同意的。 黄玉竹:我什么时候同意的?我没作声。 黄玉竹侄女 韦京亚:是谁提议让他儿子签字的? 大唐上悦城销售人员:我们都要遵守公司的规定,就这样了。我已经跟公司领导沟通过了,所有的事情都要公事公办。 按照今年起实施的民法典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记者了解到,黄玉竹的儿子出生于2003年10月17日,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目前就读于旅游商贸学校。那么,黄玉竹儿子签的这份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交的定金能否要求退还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阳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红艳 本案的当事人(儿子)已经满16周岁只是没满18周岁,但是他还是个学生,没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还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属于未成年人,但是他所签订的合同,他的母亲也在现场,而且他母亲也摁了手印,将3万元定金支付给了对方,证明对合同进行了履行和追认,所以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履行合同定金是没有权利再要求对方返还的。 看来,黄玉竹这3万元定金是难以退回了。在此提醒大家,买房是家庭中的大事,尤其是老百姓的刚需房,应当与家人好好商量,切勿冲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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