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怎么算 你了解吗? |
时间:2021-06-16 21:54:15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
凉席与时俱进品种丰富,大家可以根据各自喜好进行选购。而对于打工人来说,天气再热也得加油干,对此,国家也出台文件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那么问题来了,到底谁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一起来了解下。 停车收费员:按照国家的高温补贴,应该是工人的一种福利吧, 记者:那你有吗? 停车收费员:有是有,不多。具体(多少)我们也不清楚。 外卖配送员:你达到那个单量要求了就发钱,没有明确说明这是高温费,但每个夏天都会有这个活动,就相当于高温费一样的。 环卫工:有,一个月300块钱,六七八九四个月,每个月都打到我们卡上,跟着自己的基本工资走。 代广华做了9年的环卫工,他告诉记者,每年夏天他除了领到高温津贴,还会有帽子、毛巾等降温物资。但在采访中发现,有的市民对于高温津贴的相关规定并不了解。那么什么是高温津贴呢?2004年,高温津贴在我国首次设立,按照规定,每年的6月至9月四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在室内工作,但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每月30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武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施玉龙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时候,可以按天来折算。举个例子,一个劳动者他6月份的实际出勤天数是25天,那么就用300元除以25天,那么这25天当中可能有10天或者有15天室外温度达到35度或者室内33度这样的标准。那就是300除以25再乘以相关的天数,就得出这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这名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数额。 施玉龙表示,高温津贴是依法支付给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工资,是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额外消耗的补偿,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发放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冲抵高温津贴。 看来,不仅在太阳底下工作的才有高温津贴,坐办公室的达到条件也是应该领到这笔钱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