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检察院:训诫+家庭教育指导 努力扶正长歪的“小树” |
时间:2022-01-21 20:27:08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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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武进区检察院探索建立“训诫+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和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扶正长歪的“小树”,来看报道。 近日,武进区检察院在未检办案区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和一名不予刑事处罚的涉案未成年人举行训诫会,案件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涉案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心理老师以及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会议。 武进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孙晓娟 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发现,他们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对于他的办理案件的方针就是教育、感化、挽救,所以也是为了更好地帮助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会对他进行一个训诫,训戒的时候也会分析他们违法犯罪的原因。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一个涉罪或“问题”少年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除了训诫,检察官还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解读了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心理老师和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指出家庭成长环境下如何沟通,如何利用陪伴关爱来实现行为矫正。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均表示会与孩子多沟通,多关注孩子心理和情感需求,督促孩子步入正轨。 武进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孙晓娟 我们建立了一个亲职教育专家库,这个库里面一般都是我们常州市心理协会的老师,或者是我们区妇联或者团区委一些比较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会对他们的父母或者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或者亲职教育指导,其实这样的做法,我们从2016年开始就已经实施了,正好今年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也是家庭教育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之后,我们更加的注重亲职教育工作,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或者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他们的一个教育感化起到一个重要的作用。 检察官表示,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放纵,也不意味着案结事了,而是为了让涉罪未成年人清楚认识到错误,迷途知返。针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也不能“一放了之”,需扎实做好临界预防工作。武进区检察院通过训诫会、家庭教育指导会的仪式感,让涉案未成年人真实感受到法律的厚重与庄严,自觉接受洗礼,敬畏法律,改过自新,同时也让监护人重新了解孩子,积极纠正不足,强化沟通与教育,与孩子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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