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线上购物已成为大家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方便大家的同时也带来不少纠纷,为了加强网络消费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大家关注的不少问题进行了明确,一起来关注。 市民:比如说买了衣服,可能会有一些色差之类的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如果真的是那个产品有问题,那很多人用了都有问题,那我觉得是可以考虑退款之类的。 市民:到点那边就自动确认收货了,你不管怎么说他也不给你退,或者觉得你在无理取闹,他比你还凶,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采访发现,不少市民在线上购物都遇到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此次《规定》第1条,对于“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生活中常见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列举,并作兜底性规定,明确有上述内容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市民:就拆开了只要不影响,我没使用过,再说了这个买卖现在是自由的,应该七天无理由,我们买的人也要讲诚信。 市民:有的包装在里面破的不知道啊,要拆开才知道啊。 众所周知,消费者在实体商场购物,可以进行现场体验,而网络购物通常无法做到这一点。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置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对此进一步明确,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同时明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等都是网络促销行为。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消费者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
连线记者
覃露露 近年来,外卖餐饮广受消费者青睐,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外卖餐饮行业更是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外卖餐饮虚拟性、跨地域性等特点,使得消费者也面临着食品安全隐患。 市民:我可能是比较注重这个饮食健康这一块儿,婆婆也是的,她也觉得外卖不干净,吃起来不安全。 市民:一般就会点烧烤啊,麻辣烫啊,还有一些冒菜之类的,有的不干净或者怎么的,下次就不点了,你找他们也是退个几块钱,有什么用呢?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此次《规定》第18条明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第19条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以订单系委托他人加工制作为由主张免责,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力度。此外,《规定》还对虚假刷单、网络店铺转让、平台外支付、网络直播等多方面作出规定和明确了法律责任。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骆建建 第一个社会效益我觉得是让消费者购买的信心更强烈,因为即使遇到了质量问题,也可以找到法律诉求的渠道。第二个我是觉得对商户的影响,商户过去在激烈的竞争当中,出现了一些扯皮,出现了一些推诿。那现在有了这个规定之后就非常明晰,让我们的商家更加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在法律的禁区之外。第三个方面是对整个行业、对国家经济的影响,这些行业一定在全世界都能够进一步走在前列,可以促使整个行业在风清气正、在健康的规范之下发展得更好。 这些网络消费新规从今天3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不管任何行业,只有规范自己,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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