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区法庭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
时间:2023-03-15 21:43:35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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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和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营造诚信、法治的消费环境,近日,钟楼法院邹区法庭通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来看报道。 从2017年起,原告谢某为其儿子和女儿在常州乔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加英语培训班,并先后于2021年1月24日向乔腾公司支付培训费13700元,2021年5月7日支付培训费1000元,2021年5月11日支付培训费13500元,2021年5月11日支付培训费23800元。2021年9月17日,乔腾公司注销。2021年9月29日,乔腾公司与奕舟公司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奕舟公司同意从乔腾公司受让乔腾公司与学员签署的未消耗完毕的全部合同义务。 邹区法庭员额法官
张春美:2021年10月30
、31日,原告与教培公司签订童乐荟服务项目协议三份,并且确认了原告谢某的子女剩余课时及对应的费用。之后教培公司在原址继续提供课时培训服务,授课老师也没有发生变动,2021年11月,教培公司全面停止培训服务,至今仍未能复课。 无奈谢某只能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原乔腾公司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培训费49228.9元。 邹区法庭员额法官
张春美:本案的判决,旨在警醒广大教育培训机构切勿贪图利益、违法经营,否则是害人又害己。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在为孩子甄选培训机构时,也不能听之则信,必须警惕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执教老师的资质,警惕超长超期的预收费,警惕合同内容及格式条款规定,并妥善保管单据,以防出现意外时能及时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三年,仅邹区法庭就受理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47件,包括买卖合同纠纷14件、服务合同纠纷27件、产品责任纠纷3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3件。 法官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理直气壮地通过合法途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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