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栏目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的话题进行了报道,受到了广泛关注。临近春节,眼看就要进入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一些市民纷纷向本栏目打来电话,询问如何获得经营许可,今天(12月16日)上午,记者专门到区安监局了解了相关情况。
区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确保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今年加大了监管力度,想要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主要负责人需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要经过安全知识教育;烟花爆竹零售点不能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场所内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要配备至少2只4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零售网点内的电器也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易产生火花的照明灯、刀闸开关、插座等要采取相应的防护设施,用于照明的线路应敷设穿管,严禁线路接头外露、私拉乱接现象。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建成区内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由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不得经销其它物品;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可实行专柜销售,专柜销售时由专人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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