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夏季,是大批高校毕业生踏入社会的高峰期。初到岗位的他们往往需要经过一个见习期。因为见习人员不缴纳社保、不签订劳动合同,以往只能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而根据常州市出台的《常州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期间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见习人员也可以缴纳工伤保险了。
根据实施办法,可以参保的对象为在常州市被认定为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按照新规定,见习单位可以按照实际见习情况,确定参保人员名单和参保周期,一次性缴清所有参保人员一个参保周期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目前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月60元定额缴纳,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缴费期限,同一见习单位参保周期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单位所报送参保见习人员的工伤保险关系自参保登记次月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