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安监局在试点企业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安全总监制,截至目前,全区共59家企业实行了安全总监制度。
安全总监制就是由企业选派一名安全总监,综合协调本企业安全生产,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行使安全管理职能,代表企业行政管理层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负责本企业常态化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
安全总监“应当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而目前武进企业普遍缺乏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成为这一制度推进中的主要困难。针对这一问题,区安监局将开展培训教育、搞好示范引路,实现2016年底前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覆盖率达90%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