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
记者今天从区环保局获悉,根据2015年出台的《武进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区要在2016年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目前该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配音】
实施蓝天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按照武进“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的总体目标,我区分类别、分阶段对各类锅炉按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完成整治;对电厂燃煤锅炉,通过高效脱硫除尘、低氮燃烧、烟气脱硝等技术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对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
目前,全区10蒸吨/小时以上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应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已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两年拆除锅炉约900台,每年削减用煤量约3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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