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月23日),武进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境资源类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彰显法院为“美丽常州”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的成果与决心。
受省高院指定,2014年1月起,武进法院集中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受理常州市城区范围内,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2016年,武进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90件,其中,刑事案件33件,较2014年增长7倍。除污染环境外,在滆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也成为典型案例。
【同期声】武进法院行政庭 法官 童旻雯:以前老百姓的观念,去那边捕两条鱼,应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但实际上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面不能使用禁止的捕鱼工具,比如说电击,还有毒杀这些工具,另外一方面,捕获超过一定的数量,它也是构成犯罪的
审理过程中,武进法院从仅考量经济损失向环境修复转变,健全环境资源特殊保护的司法机制,对5名造成严重污染的责任人,颁下了“禁止令”。
【同期声】武进法院行政庭 法官 童旻雯:禁止令主要针对一些污染企业的负责人,在缓刑期间,禁止他从事排污或者相关类型的工作,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实际上是对他行为的有效约束,也是对他一个极大的震慑
2017年,武进法院将紧密配合“263”专项行动,丰富制裁措施,建立恢复性司法机制,为改善、减轻或者消除污染环境的危害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