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季已经来临,气温日渐走高,我区游泳场所戏水避暑的市民也不断增多,而涉水安全的警钟必须再次敲响。昨天下午,位于雪堰镇的龙泉游泳馆就因为缺乏安全防护措施,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被区体育、公安、卫计、市场监督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勒令停业整顿。
记者 施文雅:我现在是在位于雪堰镇的龙泉游泳馆,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游泳馆是露天的游泳场馆,只是简易的搭了棚子,目前已经有泳客在池中游泳,但现场却看不见一个救生人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按照规定,250平米的游泳池需配备3名救生员,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50平米,就要再增加一名救生员。根据检查人员现场目测,该游泳场馆至少需要5名救生人员,但场馆负责人却提交不了救生人员证件,现场也看不到救生员的人影。另一方面,游泳馆内卫生情况也令人堪忧。
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副科长 柴栋:主要是它现在游泳池的水循环系统没有,第二个是余氯投放的点不卫生,再加上他们里面的更衣柜更衣室、浴房里面的卫生条件暂时也不达标。
此外,场馆内没有监控探头,根本无法做到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检查组将情况与负责人进行了说明,要求其先停业整顿,按照要求申领高危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整改到位之后再开门迎客。区体育局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主任王国林告诉记者,所谓的“停业整顿”也只是“意见”,他们并没有执法权,可以强制场馆关门,只能经常杀杀“回马枪”,同时通过媒体提醒广大市民,尽量前往正规的游泳场馆进行运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编后:检查过程中,龙泉游泳馆的负责人一度抵抗情绪较为激烈,因为收费便宜,他认为自己提供的“便民服务”遭到了打击。然而,安全无小事,在溺水事故频发的夏季,各大游泳场馆更应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别让“便民之地”成为“危险之地”。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选择有救生员的合格场所游泳,不要在河流、池塘、湖泊、水库等地游野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