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
近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今年 7 月 1 日起,我区调整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7 年 7 月 1 日 至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参加我区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从16800元调整为18171 元,下限从 2900元调整为 2940 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为18171元 、6057元 、3634元 和 2940 元四档。当期缴费年度内,可在四档基数中任选一档缴费。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 2940 元。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为37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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