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加散装汽油20升 换来5天行政拘留 |
时间:2017-10-10 19:28:48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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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汽油的运输、买卖,都需要派出所加盖证明。但在几天前,一名男子以自助加油为名,趁着加油站工作人员不备,私自加了20升散装汽油,这种无视法规的行为,也为他换来了5天的行政拘留。 9月25日下午1点多,一辆安徽牌照的白色SUV驶入凤苑路某加油站,驾驶员说自己是自助加油,不需要帮助,然后趁工作人员不备,把油枪对准后备厢里自带的油桶,加了20升汽油。 加油站工作人员
袁春芳:我就跑过来看,问你是打散装汽油吧,你有证明吗,他说没有证明,你就让我打吧,我说加油站对汽油管的特别严,我说要有证明才好加的,我说枪给我,然后他又不给,说了不听,我跟站长说了,站长就把加油机关了 得知加油站报了警,该男子立即驾车逃离。为了避免散装汽油流入非法途径,武进警方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加油卡、车牌等信息,仅用了1小时,就在嫌疑人葛某的工地,查获了半桶汽油,并通知当天逃回安徽芜湖的葛某,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滆湖派出所民警
庄剑峰:后来找到他工作的工地,武进一个高校的工地上,当时汽油还在工地上面,我们就把汽油暂时先扣押下来,他是10月7号,到我们派出所接受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单位秩序,对他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警方介绍,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利用散装汽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单位购买散装汽油,需提出申请,标明用途、用量、加油站等信息,到属地派出所审核盖章;农户个人购买散装汽油,也需要到属地村(居)委和派出所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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