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在常就业港澳台同胞可同享住房公积金 |
时间:2018-02-02 19:44:18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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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本月起,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方面,与全市缴存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关于落实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的通知》,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单位可以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照我市现行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与我市缴存职工政策一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与我市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等权利。港澳台同胞离开我市并在内地其他城市重新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异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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