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进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多名被告通过举办讲座、参观游览等方式,利用P2P平台,诱骗820余人进行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亿多元,造成损失超8500万。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7、8月份,时某纠集刘某、黄某等人,设立常州天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与时聚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通过加盟“阳光 易贷”P2P平台,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纳资金。 公诉人 以高于同期利率的回报并承诺保本付息为诱饵,通过举办讲座、客户联谊、餐馆游览、在媒体发布广告、口口相传、发放传单等方式,诱骗社会不特定人员820余人,至上述公司投资,你们对外的利率是多少 被告人 时某
对外我们半年期是7.5,一年期是10.5到12 利率比银行高,自然吸引不少人前来“投资”,据统计,几名被告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亿多元,这些非法吸收来的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公司运营费用、拆借他人赚取利差及投资经营等,实际造成投资者损失超过了8500万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投资理财应树立风险意识,认真核查收益率过高的投资项目,避免陷入此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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