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在线》以案说法 高处坠落的安全警示 |
时间:2018-04-18 19:21:25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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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落是常见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规定,凡在高于基准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防护设施。然而不少企业安全意识薄弱,导致酿成大祸。今天我们通过几个事故案例,来看看高空作业需要注意什么。 去年11月7日,我区一家企业的液压机发生故障。该液压机高3.5米,工程师钱某不顾劝阻,在没有安全设施的情况下,擅自爬上液压机顶部修理。然而就在维修过程中,钱某不慎落下,因头部受伤死亡。经查定,工程师钱某对事故负直接责任。与此同时,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也没有及时消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的安全隐患。目前区安监局已经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企业安全工程师 我们现在已经购齐了所有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设备,并且开展了专门的培训教育。同时深刻反省事故原因,每一次高空作业之前,都会提前做安全预案,同时现场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同样原因造成的事故还有很多,去年12月7日,我区某企业在屋面翻修的过程中,将项目发放给了三无包工头,由于现场没有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两名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因踩断彩钢瓦坠落死亡。去年4月15日,某商业中心,施工人员因在拆除脚手架过程中没有佩戴安全带,从11米高处落下,当场死亡。 区安监局法宣科
科长
朱晓波 高处作业作为八大危险作业之一,在作业过程中存在高风险、高要求。统计分析近几年我区事故情况,高空坠落占很大比例。武进安监提醒,高空作业应注意以下几点1、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2、员工要戴安全帽、西安全绳3要有现场监督4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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