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他人商标 烘焙店被告上法庭 |
时间:2018-04-25 19:57:34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
商品的标志、名称和图像,都是一种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日前,武进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湖塘某烘焙店在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商品包装上,擅自使用他人商标,被告上法庭。 案外人蓝海国际是一家台湾餐饮企业,拥有“幾分甜”图文商标的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种类涵盖餐厅、甜食等,2013年进军大陆市场。随后,蓝海国际将上述商标使用权授权冠珏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去年10月起,湖塘好恬烘焙店在户外广告、店铺招牌、室内装潢、标签标志、商品包装、宣传手册、气球人偶上,多处大量使用上述商标。在原告出示相关证据后,被告方解释,包装袋等都是从原告的授权店购买,侵权不成立。 原告代理律师: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得以证据保全,详情请见公证书,公证购物袋原物 被告代理律师:是一种指示性使用,并不构成侵权 围绕原告是否享有商标权、被告是否侵权、侵权种类以及获利情况,双方纷纷举证质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没有得到授权,擅自使用与原告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侵权事实成立。 武进法院知识产权庭
庭长
朱杏玉:被告首先使用了,没有经过原告授权,使用了跟原告相同的商标,那么他构成了商标的侵权,第二个,他有一个相似商标,比如说几分甜的几字,原告是繁体字,被告使用的商标是简写的几字,所以这是构成了商标的相似 由于原被告均有和解意愿,法院当庭并未宣判,本案将以庭外调解方式终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