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最低工资标准今起上调为2020元/月 |
时间:2018-08-01 20:23:42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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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从今天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武进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890元/月提高至2020元/月。 江苏省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较去年增加了130元;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了110元;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了100元。武进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890元/月提高至2020元/月。此外,武进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标准也由原来的17元/小时提高至18.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且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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