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狩猎误射他人 获刑七个月 |
时间:2025-07-16 21:01:14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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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因非法狩猎引发的案件受到关注。一名男子在非法狩猎过程中,不仅猎捕了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还误将他人当作猎物射击致重伤,最终因多项罪名被依法惩处。 2024年10月30日晚上,被告人张某先是使用热成像仪搜寻猎物,随后用气枪射杀了1只野兔。经核实,被猎杀的野兔为华南兔,属于202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17号公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里的“三有动物”。而其使用的气枪也被认定为枪支,属于非法狩猎中的禁用工具。 滆湖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助理
於舒琳:之后被告人继续使用热成像仪搜寻猎物,误将茶树林中的被害人当成猎物,并使用气枪进行射击,致被害人受伤,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被告人
张某:当时就看到一个亮点,后来打了一看是个人,就把他送医院抢救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违反狩猎相关法律法规,在禁猎期内采用禁用方法非法猎捕“三有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同时,在非法狩猎过程中,过失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一人重伤,其行为又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对其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 滆湖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助理
於舒琳:禁猎区内全年禁猎,其他禁猎期要视野生动物种类而定。而禁用方法包括电击、火攻、气枪、毒药、电子诱捕装置等,这些方法会对野生动物造成严重伤害。非法狩猎破坏生态平衡,大家要遵守法规,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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