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就执“刑” 武进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拒执罪”案件 |
| 时间:2025-12-29 20:40:48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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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进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除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外,还有8位被法院传唤到庭的被执行人。同时,常州中院官方抖音等平台对庭审进行全程直播,将这场“法治公开课”实时推送至千家万户。 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刘某甲和妻子王某某作为连带担保人,先后向金某借款共计391.5万元。债务到期后未归还,金某向武进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刘某甲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甲分别于2020年9月、10月将两套房产赠与女儿刘某乙,而刘某乙在产权变更后迅速变卖得款390万元。为逃避将售房款归还金某,被告人王某某及刘某甲、刘某乙等人共谋,由刘某甲以“还债”为由将这笔钱转至亲友的账户,通过银行取现的方式完成资金隐匿,逃避法院执行。2024年2月,武进法院判决撤销房产赠与,要求返还售房款及利息。 武进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王逸:她参与的行为是制造虚假的流水,隐匿相应的执行款来躲避法院的执行 最终,刘某甲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武进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王逸:在此,我们也要提醒社会公众注意拒执罪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本人,如果家属亲友有帮助被执行人逃避法律执行的行为,也将面临刑事的问责 武进法院执行局法官
冯磊:在法院裁判以后,被执行人应该主动跟法院联系申报自己的财产,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钱,所以消极的应对偿还债务,其实法院针对没有钱的被执行人,也是根据他的收入申报和财产变动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跟申请人沟通再取得申请人谅解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达成一个长期的还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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