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培育社会组织 筑牢基层和谐“第一道防线” |
| 时间:2026-02-24 20:42:47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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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基石,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区司法局不断深化“司法+协会+多方联动”的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从“末端化解”向“源头预防”延伸,用专业服务与坚守筑起基层和谐屏障。 前不久,一场特殊的调解在区大爱调解协会展开,不是邻里纷争,不是利益冲突,而是一段沉默已久、隔阂渐深的父子关系。在调解员的引导下,两代人终于解开多年的心结,让亲情在沟通中重新归位。 武进区大爱调解协会执行会长
秘书长
盛维:我们不仅从家庭入手,(还)联动学校一起来介入家庭,通过家庭关系修复,把这个孩子从沉迷手机、厌学(情况中)带出来。 今年是武进区大爱调解协会成立的第十年,作为区司法局主导培育的服务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该协会从最初聚焦婚姻家庭矛盾调解,逐步拓展至青少年心理健康守护、社区矫正家庭支持等多领域,构建起“跨部门协同、多领域覆盖、专业化服务”的调解工作体系。累计开展校园宣讲93场、社区服务51次、乡镇送课280场。 武进区大爱调解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
盛维:十年来,调解员们坚持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桥,以扎实工作成效,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与信任。 近年来,区司法局结合武进区域特点,重点培育了物业纠纷、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商事纠纷等各类调解组织331家,它们深耕基层、精进专业,以暖心服务守护群众权益。在培育社会组织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司法行政部门始终扮演着“培育者”“引导者”“监管者”“平台搭建者”等多重角色。通过系统性培育、规范化引导和机制化嵌入,让这些社会组织成长为基层社会治理中一支支可信赖、靠得住、有能力的专业力量。 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
周星月:相较于行政和司法手段的“刚性”,社会组织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采用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更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我们将遴选一批优质社会组织,引入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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