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河南农业大学家属院的汪女士投诉称:2014年10月21日,自己在郑州市郑汴路凤凰城南城一楼东南区54-56号全友天天木门凤凰店购买4套实木门,单价为2480元,门款型号为6108,材质为实木,颜色为红橡加州红开放色;入户套为三方单包,总价值为10712元(壹万零柒佰壹拾贰元整)。
2014年12月,全友木门在上门安装时,汪女士发现对方提供的木门材质与自己订购的材质存在严重不符,立即与对方进行交涉,对方态度恶略,拒不承认。
无奈之下,汪女士把这种情况投诉到了省消协,他们联系了凤凰城附近的工商所负责调解(工商所一个任姓所长),调解期间全友承认他们私自更换了木门材质,并说赔偿我们2000元损失,我们没有接受,调解没有继续进行。
2015年5月17日,全友木门一个部门经理又联系了汪女士,承认他们所提供的木门全部不是实木材质,并主动赔偿我损失5000元,我没有接受。
2015年3月10日至今,汪女士曾多次到省消协反应这种情况,他们一直没有解决,以上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汪女士认为,全友天天木门的这种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经济权益,她要求全友天天木门凤凰专卖店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