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装电梯,费用分摊有“标准”

时间:2016-08-26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阳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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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楼加装电梯时,业主协商不一致怎么办?高层用户和低层用户如何分担出资和维护养护费用?增设电梯如产生损害该如何补偿?针对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羊城晚报今日为您详细解读。

  业主协商不一致咋办? 请居委会等协商调解

  据统计,自2012年出台《试行办法》以来,广州市国规委每年受理加建电梯规划审批案件约400-600宗,并呈逐年上升趋势。截至2016年7月,规划部门共审批通过加建电梯的既有住宅约2500幢,实际上报批有3300幢,批出率为76%,市国规委负责人表示:“报装不成功的主要问题还是业主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增设电梯的关键和难点在于业主之间协商,新版《办法》引进了协调平台,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业主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居委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委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并由第三方出局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

  《办法》仍要求必须通过“双2/3”业主同意才可启动加装。

  申请流程是否有变化? 只需交一次申请材料

  《办法》缩减了申请流程。申请资料只要向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住房建设、公安消防、质量监督等部门职责的事项,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办法》还明确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不需要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

  根据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反映,在实践中存在增设电梯施工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隐患。为此,《办法》明确,由属地镇(街道办)对相关建设工程情况纳入网格化管理。

  加装会有财政补贴吗? 原则上不给予补贴

  对于高层住户和低层住户争议较多的出资和维护养护费用分摊比例,此次《办法》给了官方参考分摊比例: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但这个指引是参考性的,不具有强制性。

  《办法》规定,旧楼加装电梯所需资金,除了可以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摊外,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或者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另外,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表示,原则上财政补贴是针对弱势群体,加装电梯属于改善型需求,不应该动用纳税人的钱进行补贴。

  多大范围算严重遮挡? 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

  针对目前群众争议的增设电梯可能产生的损害补偿,《办法》明确了严重遮挡的界定、必要面积要求、景观美化要求、消防要求及应急处置等技术标准。根据《技术规程》,增设梯井(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卧室或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大于或等于6米,不属于严重遮挡的范围。

  《办法》表示,旧楼加装电梯要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日,这比原先规定的10日时限有所延长。

  此外,对加装过程中的电梯选用、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等工作也进行了规范。

  按规定,业主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者。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第九层 每户1.25万元

  1.6

  分摊 系数

  假设加装一台普通电梯花费30万元,以一幢9层住宅楼,每层4户(面积相同)为例计算

  第八层 每户1.17万元

  1.5

  第七层 每户1.09万元

  1.4

  第六层 每户1.02万元

  1.3

  第五层 每户0.94万元

  1.2

  第四层 每户0.86万元

  1.1

  第三层 每户0.78万元

  1

  第二层 每户0.39万元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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