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印发的《福建省曲艺传承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福建省将大力实施曲艺保护振兴、曲艺传承实践、曲艺传播普及三大工程9项任务,争取到2025年,曲艺类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档案建设和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基本完成,曲艺类非遗传承人队伍不断壮大,曲艺演出场所数量和演出实践频次持续增长,曲艺的整体活力显著增强。
《方案》提出,福建将大力实施曲艺保护振兴工程,积极开展集中调查和状况评估,完善档案建设和记录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和设施建设,激活演出市场和培养曲艺观众;着力实施曲艺传承实践工程,重视队伍培训和人才培养,制定年度传承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学徒名单备案更新制度,开展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与专业院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积极扶持驻场演出和实践活动,推动传承创新和精品打造;实施曲艺传播普及工程,积极组织“全省非遗曲艺会演”等展演展示和品牌培育;定期组织开展曲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强化普及推广和宣传教育,支持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推动曲艺传承发展。
福建曲艺渊源久远、品种丰富、曲目繁多、表演独特,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和积极的影响力。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曲艺传承发展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加强工作统筹,引导各方力量参与项目保护传承。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国家、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为本计划提供资金支持。各地应积极协调本级财政,为本地区曲艺项目传承发展提供相应资金扶持,或纳入相关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动员和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曲艺传承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