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2025年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发布,较去年有所微调。一起来关注。
记者了解到,2025年流动子女积分入学材料受理期将于2025年4月10日开始。4月10日前由区委政法委公示提前录取公办小学的学位数;5月31日前由区委政法委公示普通公办学校的录取学位数。申请小学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必须是相应年份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申请初中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必须是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下。流动人口子女只能由父母一方申请积分。已在起始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起始年级,如隐瞒已就读事实,参加积分并取得准入卡的,经录取学校查实后取消准入资格。和往年相同,管理积分标准依然是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组成,申请人积分满20分取得排名资格。此外,申请人申请时还须提交以下必备材料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在本区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经各镇(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派出所)备案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经各镇(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集宿居住的,提供公安机关对集宿区房屋备案证明。
工作人员
汤敏:政策上面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变化:第一个是2024年7月1日开始,在本区无偿献血或者机采血小板的,不再纳入积分入学加分范围;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本区无偿献血或机采血小板的,仍可获得加分。第二个是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不再纳入积分入学加分范围。第三个是取消填报统筹志愿,如果申请人提交积分入学最终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兜底进行统筹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