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房客,这跟物业业主一样,都容易成为冤家。前两天啊,遥观的一位房东就和房客起了争执,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呢?一起去看一看。
【同期声】房东 李友胜:买了一套房子租给他们的 过了一段时间 他们说走了 租不起了 7月2号到7月30号 这段时间的电费没有交 还有这半年的水费没有交 水卡 电卡 前后门的钥匙 还有水电费(加上拖欠的房租)一千四五百元 后来我打房客的电话 打不通 打通了也不接
原来啊,李友胜是遥观镇剑苑新村18栋2号的房东。今年2月,他把房子租给了付世超。嘎个付世超拖家带口住了5个月,钞票没有付清,人倒不见了。李友胜只好到处寻人,最后在路上拦住了付世超的老婆,并且报了警。
【同期声】付世超的妻子:我欠他什么钱 我还有一千元押金在他那里的 昨天去交水费 查了没欠水费 门口有自动缴费机 我不欠钱我给谁钱啊 你让他去查好了
这话呢,不是嘎佬说葛。你租了房子用了水,没欠费就可以白用了吗?而且嘎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啊。再说咧,除了水电费,还有10天的房租、房子的前后门钥匙,水电卡个佬,你总要还给别人的波。
【同期声】房东 李友胜:我碰到她 问她拿了一把钥匙 刚问她 她说没有 我说你一把都不给我吗 然后她七找八找找到一把钥匙
【同期声】李友胜的妻子 胡桂珍:最重要的是把水卡还给我 你说查水费查电费 周一去查 只要你人不跑
最后啊,双方约定周一一起去自来水公司,到时候后门钥匙、水卡电卡也一起还给李友胜。截至发稿,李友胜已经拿回了自己的钥匙、水电卡,还有房客拖欠的1200块钞票,也把1000块押金还给了别人。
现在租房子都是按合同办事,该付的钞票,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有什么难处么,说出来,也不是不可以商量,但一定要讲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