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买到发霉鸭脖 要求1000元赔偿谈不拢 |
时间:2018-05-07 20:25:19 来源:连线帮帮团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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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了,对于法律法规呢了解的也越来越多。前一阵,湖塘的李靖发现在超市买的在保质期内的鸭脖竟然发霉了,他就找到超市讨要说法,结果赔偿迟迟谈不拢。 李靖:我是4月21日在易买得超市买了鸭脖子,我吃了一袋,然后第二袋发霉变质了。 李靖告诉帮帮团记者,4月21日,他在易买得超市吾悦广场店买了2袋真空包装的鸭脖,一共2元钱,其中一袋鸭脖上有明显的绿色霉斑,他就找到超市讨要说法。 李靖:说是赔我一百块钱,然后我说不可能。我也从网上查了一下,像他们卖发霉变质的食品,国家食品安全法148条也明确规定了,赔偿三倍到十倍,然后不足1000元的也按1000元赔偿。然后我还要求他们带我去医院检查一下。 李靖提到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是这样规定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随后,帮帮团记者陪同李靖来到易买得超市,运营部经理顾燕青接待了我们。 易买得超市吾悦广场店运营部经理
顾燕青:我们对这位顾客说一声对不起。毕竟真空包装的东西,不可能打开进行检查,这是一种意外状况。 顾经理说叫,他们接到顾客投诉之后,已经联系了生产厂家查找鸭脖发霉的原因。至于顾客提出的1000元赔偿,他们实在不能够接受。 易买得超市运营部经理
顾燕青:顾客本人去医院检查,我们凭检查报告来处理这件事情。碰到这种情况,过期的,变质的,一般最高上限是500元。我们就按照最高上限500元赔偿你。 李靖:我不想说什么,就800元。 易买得超市运营部经理
顾燕青:你要800元,我们最高是500元。那我们协商不了,我们就走法律途径,我们通过消费者协会处理。 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事情就僵在那里了。个么李靖的赔偿要求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到底该如何解读呢?帮帮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食品安全对整个消费行为的保护,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如果存在这样的隐患,而自己没有尽到足够注意的情况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是不是无论消费金额多少,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都以1000元为标准呢?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它主要是要求生产者和经营者尽到足够的义务。那么当然这种小概率的事情可能发生了,也会对某一个消费者有加重保护的倾向。但是从整个市场净化的角度来讲,这种惩罚性的赔偿对经营者和生产者来讲,有震慑作用,而不单从这个数额来看。 邵律师认为,这1000元作为惩罚性的赔偿并不过分,至于在司法实践当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对于邵律师的意见呢,波波我也是赞同的,毕竟食品安全无小事,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希望厂家和商家对生产和经营的商品能够更严格的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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