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 检察院助力解开“错位”婚姻 |
时间:2025-08-14 20:30:58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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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出具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只会留下法律隐患。 2004年,在武进工作的小李与男友吴某筹备婚事,由于未到法定婚龄,她便偷拿亲姐姐大李的身份证,与吴某登记结婚。巧合的是,之前姐姐大李在安徽结婚时,竟也是用非真实的户口信息登记结婚,所以这桩冒名婚姻一直没有被发现。 武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余燕娟
2015年的时候,她(小李)想用自己的信息来重新办这个结婚证。所以她当时就是以登记信息错误为由来申请补领相关的结婚证。 本以为就此了事,没想到十年后被掩盖的错误再次浮出水面。2025年5月,姐姐大李因户口清查注销重复户口,补领结婚证时,发现了名下有妹妹小李的结婚登记记录。为了给这两段“错位”婚姻正名,姐妹俩向武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求助,民政局根据四部委《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将案件移送至武进区检察院。接案后,武进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商讨撤销登记及失信惩戒事宜。 武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余燕娟
听证人员一致认为,两姐妹的感情比较好。如果你对她进行一个处罚,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好的矛盾。所以建议就是不要处罚,让她们各自恢复各自的婚姻关系就好。相关部门收到建议后,及时撤销了妹妹小李与她丈夫的结婚登记,也收回了2015年补领的结婚证,6个月后给她们补发相关的结婚登记证书。姐姐这边回到安徽后,已经拿到了相关的登记证书。 与此同时,检察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主管部门从婚姻登记材料审查、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排查管理漏洞、完善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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