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驿站自设“罚款权”,这是一场不具法律效力的管理闹剧 |
时间:2025-10-20 21:12:51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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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菜鸟驿站因一则“温馨提示”引发热议。该告示规定:未出库取走快递,收件人本人罚款30元,代取者罚款100元,举报属实可获奖20元。 这一做法迅速引发学生群体和法律界的广泛质疑。多位法律学者指出,驿站作为商业服务机构,并无行政执法权,其“罚款”行为涉嫌违法。 快递驿站工作人员则表示自己也有苦衷,站点日均处理快递量超3000件,高峰期丢件率曾达0.5%,不得已贴出告示。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若驿站发现包裹被误取或盗取,应通过报警或民事诉讼追责,而非以“罚款”名义私设处罚。驿站将出库核验这一自身管理责任转嫁给消费者,等于把内部成本外部化,实质是以罚代管的懒惰惯性。 监管的缺位与管理的懒惰,共同导致了这起闹剧。驿站作为企业,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追责,绝不能自我授权为“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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