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擅用作家作品授课涉侵权 |
| 时间:2026-01-08 21:00:09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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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教育机构未经授权使用知名作家作品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经武进法院调解达成和解,被告某教育机构已履行全部赔偿义务。 武进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庭)法官
张云云:本案是一起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原告是贵州的一名知名作家,其创作了一篇短篇小说发布在杂志上,被告是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他在视频号的直播当中直接引用该片小说时间长达一年之久 原告马孝军认为,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其作品,且未注明作者信息,严重侵犯了其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于是提起诉讼。 武进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庭)法官
张云云:原被告经过协商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自愿赔偿,双方最后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并且履行完毕 近年来,类似侵权案件频发,从电视剧切条传播到电子书擅自分享,均因触碰著作权红线引发纠纷。法官提醒,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任何主体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均应事先获得许可并支付合理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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