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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来看。东西放在电梯前室门后,几天后却不翼而飞了。湖塘镇高力国际SOHO公寓的租户郁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生活连线》
郁女士 从我朋友那边拆下来,她不用的热水器,我觉得我这边热水器不好,我想把它换一下。我拿回来没有及时找师傅去处理,我还放在楼道旁边,用门掩着怕碰到人。我放在里面之后,过了几天空闲了,想去处理这个事情,(6月)29号下班以后,发现东西已经没有了。 发现热水器不见后,郁女士报警求助,监控显示,当天下午一名保洁人员将热水器拖出大楼并私自处理。郁女士认为,物业不应该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处置私人物品,警方协调时她提出赔偿300元,物业当时答应了,但迟迟没兑现。 郁女士 目前没有任何人给我准确的回复,有点欺负人,没有把我当回事。 随后,记者来到高力汽博城客户服务中心,对方没有正面接受采访。 【非正常拍摄】高力汽博城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保洁是我们公司的外包单位,(这件事后来)处理过程当中就答应给(租户)赔一百块钱,这个东西卖也不值钱,本来就是垃圾她也不要了,卖都卖不到一百块钱。 记者:说是二手的热水器,她要用的。 高力汽博城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她换新的,已经换过了不是一个新的,换过之后放那,她要用她能放十几天在那个地方,你想想可能吗? 客服中心一名负责人表示,物业在楼道贴有禁止长期堆放杂物的通知,保洁人员清理的是“无主物”。 【非正常拍摄】高力汽博城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那我反过来问,这东西你怎么证明是她的?我们去调过,包括后来派出所去调,确实她是24楼,那地方监控确实没有。从我的角度,我再出一百块钱,最多给两百块钱。 双方各执一词,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江苏石城(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 作为业主(租户)来讲,把这个物体放在了公共空间内,而且长时间放在公共空间内,她至少要有一个明示的,或者拿个纸条贴在上面,认为这个产权自己还要用。如果说会让大家都认为,是一种废弃物或者丢弃物的情况下,物业对此进行处理,我认为从法律上来讲,不能追究相应的责任。作为物业在处理之前,如果说她没有放在垃圾堆,可能会找到业主的情况下,作为物业还是有义务来提醒一下这个业主,财产是否还需要使用这个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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