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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无锡的钱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因在开车时嘴里叼了一支牙线棒,被交警以“妨碍安全驾驶”为由处以警告处罚。这条新闻迅速引发热议,其核心争议在于:执法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我们看到,对于此事,官方出现了两种声音。无锡交管部门认为,只要行为可能会分散注意力,即便无明文禁止,也属违法。而省交通事故报警热线却表示,正常驾驶下不算违法。这种标准不一的情况,恰恰是争议的根源。 诚然,法律设立“妨碍安全驾驶”条款的初衷,是为了保障道路安全,具有前瞻性和包容性。从开车吸烟到接打电话,明确被罚的行为都直接影响了驾驶操控。然而,将“叼牙线”与这些行为等同视之,是否有些矫枉过正?执法的“颗粒度”是否需要更加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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