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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连线:一场事故两种“理” 57岁男子“堵心”近半年

时间:2026-03-20 20:31:20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因为一起意外“堵心”了近半年,57岁的市民刘军向我们栏目反映,去年10月,他骑电动车在路上被一辆汽车剐蹭,交警判了对方全责,当时对方现场表示愿意赔偿1000元,可这钱到现在也没影儿。
刘军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11日,他骑电动车经过夏雷路和平路路口时,遭遇了一场车祸。交警赶到现场后,很快作出了责任认定:对方的机动车辆全责。
市民 刘军:他主动提出来赔偿我1000元,交警问我同意吗?我说同意,交警就说双方签字,他说打给我钱,我年纪大了,(现场)手机不好打钱,当时脚上手上疼,脚上流血。我在家里躺了两天,到药店里面去买了一些药。
刘军表示,自己的手机仅开通了接电话功能,无法当场扫码收钱,而伤情不算严重,所以没去医院治疗,只是从药店购买了一些治疗内外伤的药,共花费367元,受损的电动车也没顾上去修,生活照常继续。没过几天,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来电话了。
市民 刘军:保险公司打电话说,多少小时要去正规医院看,不去看就不给报啊,我转告她,让撞我的驾驶员打电话给我,我怕说不清,你电话通知我,我不可能相信你电话哇。
在刘军看来,既然对方司机吴某在事故现场亲口答应了赔偿1000元,双方也在认定书上签了字,那对方就应该信守承诺。记者看到,事故认定书上的“损害赔偿调解结果”写着:各方依据法律规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事宜,钱款自行交接,并没有明确写明赔偿1000元。那么,当事司机吴某又是怎么说的呢?记者现场电话联系了他。
【电话现场同期】肇事司机 吴某:不是给他1000元,交通事故我全责啊,走保险的,报警了,打保险公司电话,肯定让保险公司处理,我就不参与了。
市民 刘军:不给嘛,这个上面最后一道程序就是到法院去,我遇到五个律师说的话都不一样,很困扰了,现在就要求助你们了。
那么,像刘军这样的情况,到底能不能走司法途径?律师表示:对方是机动车,理论上可以通过保险理赔。但问题在于,刘军的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这一点至关重要。
江苏石城(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你必须要经过治疗,到医院看过医生,如果你私自买药,这个药与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这个很难认定…车辆,时间比较长了,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让法院来委托权威的鉴定机构来确定这个价格,从而来求得赔偿。
编后:人情与法理  别“自行交接”
事故认定书上的“自行交接”撞上“全责就该走保险”,折射出人情与程序的错位。刘军信守承诺却忽略了证据保全,汽车司机合规却少了人情味。所幸法律的大门始终敞开,也给老年人提个醒:事故发生后,及时就医、保留票据,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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