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目前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六、七、八、九4个月。
武进新闻20260603
武进新闻20260602
武进新闻20260601
武进新闻20260531
武进新闻20260530
武进新闻20260529
武进新闻20260528
武进新闻20260527
武进新闻20260526
武进新闻20260525
武进新闻20260524
武进新闻20260523
高考倒计时 我区织密高考卫生防疫
中天钢铁:以“隐形脊梁”助力“中国
西太湖“牵手”常州大学 校地双向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市生态
省、市、区三级档案宣传进基层活动
全区警示教育会召开